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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的复函 全科岗位培训 2006-04-19 浏览人数 3870 广东省卫生厅粤卫函(2003)692号关于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机构设置及其组成人员的复函广州医学院:你院关于《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组成人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心内设办公室和专家指导小组。中心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开展全省全科医学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规划,教学计划,组织师资库和编制考试题库,制订培训基地标准,评审认定培训基地,指导全省培训和培训质控,组织全省考试、考核和证书发放等。专家指导小组在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工作的调研,为全省全科医学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服务,对培训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开展全科医学教育科研,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其成员由你院确定后报我厅备案。 你院关于《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组成人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心内设办公室和专家指导小组。中心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开展全省全科医学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规划,教学计划,组织师资库和编制考试题库,制订培训基地标准,评审认定培训基地,指导全省培训和培训质控,组织全省考试、考核和证书发放等。专家指导小组在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工作的调研,为全省全科医学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服务,对培训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开展全科医学教育科研,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其成员由你院确定后报我厅备案。 特此函复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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